一、領軍人才引領計劃
(一)支持對象。在我市成功申報入選國家、省級重點人才工程的領軍人才。
(二)申報條件。國家級重點人才工程包括國家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計劃、國家高層次人才特殊支持計劃、長江學者獎勵計劃、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省級重點人才工程包括泰山學者工程、泰山產業領軍人才工程、外專雙百計劃。
(三)支持內容。在我市成功申報入選國家、省級重點人才工程的領軍人才,按照國家、省資助經費額度1:1配套支持,給予50萬元—400萬元資助,國家、省均進行資助的,按照就高原則,分配辦法參照國家、省規定執行。領軍人才來聊創(領)辦企業,3年內享受不超過銀行同期貸款基準利率50%的貸款貼息補貼,累計貼息金額不超過100萬元,已獲得其他類別貸款貼息的,不再重復補貼。
(四)申報審批流程。申報單位提供的上級部門獎補資金到賬憑證或上級部門下發的經費撥付通知。
1.按照項目歸屬,由市級項目主管部門負責發起。項目主管部門根據申報單位提供的上級部門獎補資金到賬憑證或上級部門下發的經費撥付通知,匯總獎勵人員名單,經部門黨組(黨委)研究同意后,向市財政局提出獎勵資金撥付申請。
2.市財政局審核同意后,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向獎勵單位所在縣市區財政部門下達預算指標通知并抄送項目主管部門。市級項目主管部門根據預算指標通知同步向縣市區項目主管部門下達獎補資金通知。
3.縣市區項目主管部門會同財政部門,共同推進獎補資金的撥付工作。
(五)業務咨詢部門及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635—8262104(市委宣傳部機關黨總支),0635—8245126(市教育體育局人事科),0635—8378168(市科技局引進智力和出國培訓管理科),0635—8378169(市科技局外國專家服務科),0635—8288425(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培訓與交流科),0635—2189125(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職業能力建設科),0635—2189150(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人才開發科),0635—8437265(市衛生健康委人事科)。
二、青年人才集聚計劃
(一)支持對象。
我市引進或培養的博士研究生,企業全職新引進的碩士研究生和全日制本科生。
(二)申報條件及支持內容。
1.事業單位全職新引進的博士(后),每月發放5000元生活補貼。
2.我市非事業單位全職新引進的簽訂3年以上勞動合同且在本地繳納社會保險的博士(后),每月發放10000元生活補貼;自主培養的,每月發放5000元生活補貼。
3.我市企業全職新引進的簽訂3年以上勞動合同且在本地繳納社會保險的畢業5年內的碩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生,每月分別發放2000元、1000元生活補貼。
以上補貼不超過3年。
(三)申報審批流程。
1.提出申請。個人向所在單位提出認定申請,填寫《聊城市人才認定申請表》(附件2),并提供相關佐證材料。
2.審核認定??h屬單位的,由用人單位對申請人各項條件進行審核并在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在其申請表中出具推薦意見,連同相關佐證材料、公示材料報送縣級主管部門進行審核,縣級主管部門出具推薦意見后,報縣級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和縣級人社部門備案,并報市級主管部門審核認定。市屬單位的,由用人單位直接報市級主管部門審核認定。審核認定由市級主管部門組織力量或委托第三方機構進行。認定人選名單由市級主管部門報市人才“一站式”服務平臺。
3.公示。市人才“一站式”服務平臺對認定人選名單審核后,在有關媒體向社會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4.審定。認定人選公示無異議的,經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審定,由市人才“一站式”服務平臺向社會公布并轉縣級人社部門。
5.頒證。對審定合格的,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頒發證書及人才可享受待遇清單,錄入聊城市人才信息庫,報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補貼原則上每半年發放一次,2月份發放上年度下半年的補貼,8月份發放當年度上半年的補貼。市縣兩級人社部門通過山東省社會保險管理信息系統、醫療保險等系統核查人才的社會保險繳納情況,不需本人提交申請材料,正常繳納社會保險的直接發放補貼。
(四)業務咨詢部門及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635—8213519(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
三、專業人才引進計劃
(一)支持對象。
1.現代商務人才,主要指園區招商、經濟管理、科技服務、國際貿易、電子商務、現代物流等領域急需的專業人才。
2.產業創新人才,主要指圍繞聊城市重點產業發展遴選業績顯著、潛能突出,有明確的研究方向和產業化前景,能推動產業創新和技術成果轉化、推進產業數字化和數字產業化,為我市贏得未來發展優勢的科技創新創業人才。
3.經營管理人才,主要指企業引進的具有相應職業資格,擔任副總經理及以上職務或從事行政管理、財務管理、人力資源、資本運作、生產管理、市場營銷等領域管理職務的高層次管理人才。
4.公共服務人才,主要指城市規劃、建筑、交通運輸、環境保護、道路鐵路建設、教育、科技文化旅游、衛生、體育、社區管理服務、鄉村振興等領域的專門人才。
5.高技能人才,主要指在生產、運輸和服務等領域崗位一線,熟練掌握專門知識和技術,具備精湛的操作技能,并在工作實踐中能夠解決關鍵技術和工藝的操作性難題的人員。主要包括技能勞動者中取得技師、高級技師、特級技師和首席技師職業資格或職業技能等級的人員。
(二)申報條件和支持內容。
我市企業全職新引進的簽訂3年以上勞動合同且在本地繳納社會保險,具有正高級、副高級、中級職稱的現代商務、產業創新、公共服務等專業人才,每月分別發放3000元、2000元、1000元生活補貼。
我市企業全職新引進的簽訂3年以上勞動合同且在本地繳納社會保險的首席技師、特級技師、高級技師、技師,每月分別發放2500元、2000元、1500元、1000元生活補貼。
我市企業全職新引進的高級經營管理人才,年薪80萬元及以上的,按每年10萬元給予薪酬補貼;年薪80萬元以下40萬元及以上的,按每年5萬元給予薪酬補貼;年薪40萬元以下20萬元及以上的,按人才年薪10%的比例給予薪酬補貼。
以上補貼不超過3年。
(四)申報審批流程。
1.提出申請。個人向所在單位提出認定申請,填寫《聊城市人才認定申請表》,并提供相關佐證材料。
2.審核認定??h屬單位的,由用人單位對申請人各項條件進行審核并在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在其申請表中出具推薦意見,連同相關佐證材料、公示材料報送縣級主管部門進行審核,縣級主管部門出具推薦意見后,報縣級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和縣級人社部門備案,并報市級主管部門審核認定。市屬單位的,由用人單位直接報市級主管部門審核認定。審核認定由市級主管部門組織力量或委托第三方機構進行。認定人選名單由市級主管部門報市人才“一站式”服務平臺。
3.公示。市人才“一站式”服務平臺對認定人選名單審核后,在有關媒體向社會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4.審定。認定人選公示無異議的,經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審定,由市人才“一站式”服務平臺向社會公布并轉縣級人社部門。
5.頒證。對審定合格的,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頒發證書及人才可享受待遇清單,錄入聊城市人才信息庫,報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公共服務人才、高技能人才的審核認定;市商務投資促進局負責現代商務人才的審核認定;市國資委負責國有企業引進的產業創新人才的審核認定;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經營管理人才的審核認定,負責民營企業引進的產業創新人才的審核認定。人才認定后,由相關職能部門直接發放生活補貼或薪酬補貼。
(五)業務咨詢部門及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635—8213519(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0635—8288418 (市國資委人事科), 0635—2119203 (市商務局人事科),0635—8288425(市工業和信息化局)。